发表时间: 2025-12-20 12:57
关于在浮梁县部分路段
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及大型货车
通行的通告
为严格落实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管理的工作提示》要求,切实加强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化解交通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路网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现就部分路段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及大型货车通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车辆类型
1、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含各类载运爆炸品、易燃性、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专用运输车辆);
2、大型货车(指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千克的载货汽车)。
二、禁行路段
(一)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禁行路段
1.Y085乡道洪村至梅湖全段;
2.X096县道福港大桥路口至新平大桥路口;
3.蛟胡公路全段;
4.X931县道经公桥至鄱阳莲花山段;
5.Y095乡道新居路口至金家路口;
6.Y081乡道勤坑路口至王家店段;
7.X015县道中洲至车田段;
8.X019县道港口至梓里段;
9.X020县道坑口至陈家坂段;
10.X094县道党校路口至毛棚店路口;
11.墩口路岭上路口至墩口路口;
12.庄仓路庄湾学校路口至施家村段;
13.长明公路全段;
14.内瑶至罗源全段;
15.老205省道寿安驿站路口至沿沟段;
16.洞柳公路全段。
(二)大型货车禁行路段
1、蛟潭老街;
2、鹅湖镇景东路;
3、鹅湖镇致富路。
三、禁行时限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上路段全天24小时禁止相关车辆通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因应急抢险等特殊情况需临时通行的除外)。
四、通行管理要求
1.凡列入本通告禁行范围的车辆,不得擅自驶入禁行路段。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罚款、记分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因应急抢险、民生保障等特殊情况确需在禁行路段通行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需提前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如实说明运输物品种类、数量、运输路线、通行时间等信息,经审核批准并取得专用通行证件后,按照指定路线、时间通行;大型货车需提前办理相关通行手续,严格遵守交通管制要求。
3.危险物品运输企业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提前规划运输路线,优先选择高速公路及常备通行路线,严格执行动态监控制度,确保运输安全。
特此通告
浮梁县公安局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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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俞 跃
校 对:程正宇
一 审:吴 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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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审:雷汇敏
原《注意!景德镇这些路段,禁止这些车辆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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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景德镇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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