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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空气质量下降,黄色预警发布,市民请留意

发表时间: 2015-12-22 15:39

根据与气象部门会商意见,未来两天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实际,葫芦岛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决定从12月21日16时启动空气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预警三级)。

应急预案启动期间,将强制性采取污染减排措施,机动车方面,“黄标车”禁行;施工运输车辆限行。工业方面,按照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工业企业限产名单实施限产,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20%以上;城区内的非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限产20%以上;加强辖区内环境执法监管,开展执法检查。扬尘方面,停止建筑拆除施工作业;延长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压尘作业时间、频次。同时,禁止城市周边农作物秸秆、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等生物质的违规露天燃烧,禁止明火烧烤和沥青熔化作业,禁止无油烟净化设施露天烧烤。应急预案启动期间,建议市民采取健康防护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学校和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提醒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在此期间,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加大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道路交通扬尘污染;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倡导公众节约用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