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水的水族志

湘江新区对违规垂钓进行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开始

发表时间: 2023-09-22 19:11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9月22日讯(通讯员 章迎春)“开始行动!”9月21日晚,随着一声响亮的口令,湖南湘江新区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局整治违规垂钓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正式启动。

当天晚上,执法人员在巡查黑石铺大桥等近段时间多次被举报水域时,看到疑似有人垂钓迹象,立即车熄灯、人无声,快速行动,迅速摸清了违法垂钓人员位置并当场抓获。现场查处违法垂钓2起,收缴钓竿等违法工具4套,并对当事人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同时,执法人员还对一级水源保护区垂钓人员进行劝离。

“大家注意,湘江坪塘水域有多名违法垂钓人员,迅速前往查处。”22日凌晨,湘江新区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局联合长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湘江水域巡查时发现,湘江坪塘水域上有人利用浮动设施进行违规垂钓。执法人员立即前往并抓获,暂扣违规垂钓鱼竿4根、皮划艇1艘、汽油动力1台。

今年以来,湘江新区持续推进十年禁渔工作,开展禁捕巡查2219次,出动人员3857人次,出动车辆2040台次,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行动58次,发放各类资料7180份,劝离违规垂钓1785人,收缴违规网具20付,移送案件线索5起,救助水生野生动物大鲵3只条。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持续开展重点水域联合执法巡查行动,全面摸排掌握涉渔问题线索,提升联合执法、综合整治、链条打击的合力,同时推进执法普法‘双同步’,抓好常态化监管的同时,多模式多渠道开展禁渔普法宣传,守护好一江碧水。”湘江新区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注意事项违规者将成为“执法对象”!

1.在长沙市“一江一湖九河”禁渔水域禁止利用水上浮动、遥控、可视锚鱼等设备垂钓。禁止在城市桥梁和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进行垂钓。

2.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及鱼虾类等活体水生生物饵料进行垂钓。

3.禁止垂钓渔获物买卖交易,有交易行为的视同非法捕捞,将根据《长江保护法》依法进行查处。

4.垂钓人员应按“一人一杆、一线一钩”的休闲垂钓方式进行垂钓,自2021年8月1日起,相关单位将对使用一人多杆、多线多钩、锚鱼等工具进行垂钓的人员进行登记和执法记录仪拍摄留存,今后如有政策要求实行垂钓登记备案,一律不予审核通过。

5.垂钓人员应保障自身安全,服从、配合有关部门的管理,及时收集处理垂钓废弃物,避免污染环境,共同保护环境。

6.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十年禁渔”相关规定,凡违反“十年禁渔”规定进行生产性捕捞和垂钓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有权机关依法处理。和管理人员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有权机关依法处理。

7.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以暴力威胁、伤害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