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5-08-15 20:20
大家都知道
行人、二轮车进入高架路
是违法行为
但就是有人
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冒险
8月11日,菏泽交警查处一辆违法驶入长江快速路的摩托车,对驾驶员处以200元罚款、记1分。
8月15日10时17分左右,菏泽交警指挥中心视频巡查发现一辆摩托车在长江快速路上行驶,存在极大安全隐患,通过调取快速路监控确定该摩托车在快速路上行驶,涉嫌违反禁令标志,指挥大厅立即调度牡丹区大队核查。
接到指令后,牡丹区大队立即开展相关调查取证工作,固定其违法证据后,联系摩托车车主并接受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警对其违反禁令标志违法行为处200元罚款,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
为什么摩托车
不能上高架快速路行驶?
01
两轮摩托车目标小,快速行驶的汽车很难及时观察到行驶的摩托车,极易发生碰撞。
(图片来源于网络)
02
高速行驶的汽车在超越两轮摩托车时,会产生“狭管效应”,容易使两轮摩托车失去横向的稳定性。
03
三轮摩托车在高架通行的过程中,由于车速较慢,会严重影响其他车辆的通行,扰乱整个快速路的秩序。
到底哪些车可以上快速路
哪些车不能上呢?
禁行车辆:
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校车;公交车;“非标准”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载货汽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专项作业车、履带车;悬挂试车号牌、教练车号牌的车辆;牵引车;轮式机械车;大型中型客车;中、重型载货汽车(中型: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且小于12000kg,重型: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其他车身或车辆载物高度从地面起超过3米的机动车辆桥上通行;高度超过4.5m的机动车通行。
可通行车辆:
小型载客汽车、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车)、在城市快速路上执行市政设施维护、工程抢险、环卫作业车辆和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不受通行限制。
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行驶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倒车、逆行、掉头、停车或者追逐竞驶;
(二)在匝道上超车;
(三)骑、轧车行道分界线;
(四)连续使用远光灯;
(五)其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行为。
全段禁止一切车辆停放,试运行期间限速80Km/h、限重40t。请严格遵守各类交通标志标识提示,文明出行。
城市快速路等特殊路段
设有明确的限行标志
请广大驾驶员务必
提前了解道路通行规则
合理规划出行路线
菏泽交警将持续加强
城市快速路等重点路段的巡查力度
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编辑:杨洪建
一审:徐文静
复审:贺景斌
终审:沈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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