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4-12-03 13:36
海剑
余常觉己性与今职弗契。昔者,年少梦为典籍守吏或书肆货郎,冀可尽览群籍。及长,志于为学究,欲传己意慧于众。然命运弄人,终入此职。遂日对诸色之人,理冗繁公牍,赴无尽会集。幸赖业余寄情于文墨,暖吾身心,亦为持志之由。
自庚辰年涉影视文墨之域,剧本之创实始于甲申。所以兴创作之意者,盖因诸体文墨皆尝试,自忖根基已固,可赋字符以灵动之形。且阅历渐深,于宏大构念及叙事之技亦有心得。遂敢迎新战,欲融才学与阅历于剧作之中。
廿余载间,余遍探诸般文式,短章、杂论、散记、诗赋、剧戏咸有涉及。务于各域求独韵之风。此般经历,累厚积之验,炼精妙之技,为剧作夯坚实之础。
亦知剧作非独恃文墨之功,尤需洞彻人性。余之生平,波折屡经,遂益解人性之微。能察人物幽情之变,绘其性灵之态。此深悟人性之事,为塑鲜活人物供丰饶之材。
且明优剧之作,需具宏阔构思与叙事之能。往岁十余载,余屡自策励,构繁巨之故事框架,习诸般线索情节之交织,于紧促叙事间保连贯吸睛之力。经恒练省思,渐得驾驭此能之要。
故当决志投身剧创之时,心盈自信期待。信凭往昔所铸之功、人性之悟与叙事之能,可迎新难,于影视剧作之途渐行渐远。冀融文墨与阅历于每剧,成动人心弦、启人深思之作。
虽世务纷纭,境迁多变,然难灭心中本真与追求。恒信阅、思、创之事,可护养精神家园。此求知慕慧之心,使余若勤耕之农夫,不舍昼夜。往昔笔耕于纸笺,今则挥毫于数界。苟离此精神劳绩,如农夫失其田亩,虽临新境,亦感无依之惘然。
顾此多年劬劳,知尚有诸多益事待为。然世之局囿,难兼诸事。当醒觉世有常道,人有定轨,痛、孤、无奈皆生命难避之境。无论何择,己命之苦厄,终难假手于人。余自是余,他人自是他人。此悟使余愈欲与人分享己之所得。
故甚望传有值之物,以文墨思绪,启人灵慧,助其于纷扰世中觅得精神幽栖之所。
至于缘何坚执于文墨之事,余亦难述其详。或于己构之文界,方得真我,觉未迷途。每击键成字,落墨留痕,若忠犬循迹归巢,于此文界,可暂忘尘嚣纷扰,得内心宁谧。于此间,可自由擘画来日,筹谋远图,若诸事皆在吾掌。文墨之事,于余而言,不独为表意,更为心灵归处,灵魂寄托。
亦知当今之世,复杂多变,“名可名,非常名” 之理犹存。方处人治向法治转捩之际,艰难困阻,法纪之立善,需众志协心。
常闻文士有疏政治之言,云不欲涉之。然于吾国,政治非遥不可及,实与生活密迩相联,无所不在。政治非独存于官府政令,亦渗于日用诸般。人皆政治之载,唯所承有别。
现实之中,政治之影,遍于教、医、业、治安诸域。其策之微变,若蝶振翅,引连锁之应,生 “蝴蝶效应”。此效或致世之波动,扰众人之生。故不可漠然处之,当积极与焉,察其动态,解其策意,以善握己运,助世之进。
今之文人,其生活与创作之态已变。或退于宏史叙议与公域论谈,或入于权资之畔。或扬己见于高谈,或索灵感于琐常。或为潮之代言,或于逸境取材。诸般文人,皆已入后现代之流。
于余而言,多途可选。或施神秘之笔绘世,或抒纯挚之情表意。然余已失此创作之欲与心境。于余,文墨若抗争,若自诘之程。常与己心激辩,若战无休。此挣扎省思,乃创作之源力。
于余观之,杰才之作家,必有盛烈之表达欲。若心无此迫切之念,欲与人分享见地、情思、所察,其作恐囿于自娱。真优之作家,恒怀以文呈心界于读者之望,欲读者感其情波,悟其思深。此表达欲,非独自我表陈之需,更为构心灵之桥,使读者于阅中起共鸣,感文字后之力量温热。故作家之表达欲,乃创作之驱力,亦连作者与读者之纽带,赋创作以深义远值。
经载之劳,余著述颇繁,后涉影坛创作。于余,此乃表陈己意之新径。影者,艺之形也,亦强传之媒,可播散特定之思于广众。每影皆有独明之思系,其所崇之念,乃剧作家于创时所定塑。
人富情思,需觅途以表传。画者以绘,歌者以声,乐者以音,剧者以本。剧本者,影之魂也,亦剧作家心界之直呈。若剧本难抒作者情思,即失存之根义。且为传思,无需全备,过全则失焦。如古人云,见多面则如无所见,难留深刻痕印。
然需申言,述事乃小说家与剧作家之基技。作家之思、念、好,乃至癖性,皆隐于所述之事。影视之语,虽非说理性,然剧作家非无己思,亦会于作中融情表意。诸剧作家皆于其作倾个体思素,融独见深思于叙事之中。借此,剧作家述引人事,亦传其于生活、世情、人性之悟解。
以余屡修之电影剧本《捕中捕》为例,其情节简而富剧力,蕴深旨。述二属别部、负殊命之职检察官事,彼于逆境临峻择。一为资深者,主批捕事。然其女遭挟,匪迫其违法,遂于情、理、法间忍痛抉择。一为性显者,于婚前陷罪案,成嫌犯。其将何破困证白?二检察官未觉命运已交缠。本为捕者,今成被捕;原执逮捕之职,今临被拘之境。命运逆转,将何展之?绝境之中,同为僚友,共兴绝地反击……
此乃故事要核。然此剧欲传之核旨为尊严 —— 生命之尊。人失自由,则失尊严。二检察官于失自由尊严之险,其斗非独为正义。实尊严之题,几贯余诸体创作,于剧、说、散文之中,皆有探论。
《捕中捕》等作之灵感构思,于心中久酿。余深索于错综世中,生命之值究在何处。现实之中,有位有权者,常忽生命之贵,蔑人之尊,乃至临渊。新世纪来,见罪官被刑者渐增,如胡长清、成克杰等。此辈昔日显达,岂真不知生命珍、贪腐害?岂未鉴前人之覆辙?
察此辈所为,深感人性之弱。似难御欲诱,终致惨果。此官本当为世范,缘小癖而纵己,致难挽之后果。皆令人震惋。
人皆潜欲,此人性之常,无可咎责。然要在制驭得宜。小癖非必恶,然无度则致祸。贪腐者事,警吾辈常醒,勿使小癖成堕落之端。
人皆当自省,于欲诱前守理,于常日养德自制。唯此可免蹈覆辙,于复杂世中守己则线。人性之弱非不可胜,要在有坚毅之志与慧心以应之。
人性于挑战前常显脆弱。一生之中,诸般欲念纷至,世又多诱。于欲诱夹攻之下,能制行抑欲,乃定人生轨迹之要。
昔哲培根云:“知识即力量。” 此论至今犹有远响。理想、信念、意志、人格,皆赋吾辈无形之力。然亦知无知与失德亦有巨力,或为毁力之极。不珍己富者,常乱序虐善。或于诱前失我,为悖德违法之行,终入险途。故育正观坚念,于诱前醒神,乃人皆需对之课。唯此可于多变世中守心宁和,向光明善境。
古人云:“羁锁于物欲,觉吾生之可哀;夷犹于性真,觉吾生之可乐。知其可哀,则尘情立破;知其可乐,则圣境自臻。” 此训示生活真意:安守本分,可得安然。
于余之影视作《正义使命》等,生死、尊严、自由诸念,伴余之思,为创作要驱。每情节构思,角色塑成,皆受此诸题深染。余欲借此作,探揭人世基要之值,及其于现实之纠葛冲突。
昔有文魁留语发人深省:作家心属一方土,血中即流其神与启。此启神凝为其毕生表意之符。其作所传,乃善抒心灵情美之语。非取自世文潮或旧籍,乃得于寒暑之间,葡原雪岭之域,汲文之力与志。唯深眷心属,其文方从容有韵,独具魅力深蕴。
昔时,余常览此语,细品其味。其文若有神力,触吾心魂,使余深思。余常自问,吾心所属之土安在?血中所流之神何存?于此土所传之启为何?
每览此语,咸感共鸣,若其诉吾心之求。余遂省己之生,思己欲之活式与值观。渴觅安心灵之土,寻沸血之神。冀于此土得独启,获引航之力。
遂深读其文,欲求其解。望借此文,觅心向之所,安灵魂之居。期于彼土得净心之力,升灵之启。
此中,余屡省过往,思将来。盼依此语,得真属之地,宁心之归。欲于其土觅沸血之神,升灵之启。
数载已逝,此语犹铭于心,为余前行之驱。余仍觅其土,求安心灵之所。仍思吾心所属之地,血中所流之神,及所传之启。
于余廿八岁时,入司法之境,自此未离正义法纪之土。自懵懂少知,渐成精刑律之职检员;自热血青衿,转为有建树之学者;自怀文学梦者,长成作家剧匠…… 历廿余载,经挫难无数,方至今境。此长岁之中,身畔人事皆与法司相系;所作诸文,亦与法司紧连。吾之思式,无论工作生活,皆受法纪法治深染,此敬已融血脉。此情此念,于影视创作亦得彰。
有友问余:“日对诸般罪者,见诸多阴面,负能盈目,君心何能善保?” 余亦屡自诘。诚答此问,虽目睹人性暗隅,然心中暖阳未灭,犹温如初。
剧作家亦如说家,可寄归属感于一方土。于余而言,此归属感现于传守法治之神。史训在前,国与民之痛历,犹若阴翳覆心。知国无法治,难臻盛昌;民之尊严、自由、福祉亦无所依。
余所以屡言 “作家心属之土”,因于创作《捕中捕》等作时,愈觉身为司法系作家,华年才学皆与职连。亦如说家,有己所属之土。于此土,血中流其神,传其启 —— 法治进程之迂而韧进,法治精神之传续。其中,检察官之角愈重 —— 彼为法与正义之守者,卫世之公平正义,保众于法治荫下享尊严自由。
于余职涯,幸访数百检察官,皆言能为中国法制建献力,荣且傲。此辈尽心力卫法之尊,于弱者、害者、嫌犯、囚者,皆护其尊。于彼而言,法非独职,更为深植于心之信。
此检察官众,乃余同行,亦为手足。缘彼之存,使法条文程有温有情。于廿余载检察岁月,余恒怀激情,若火山之涌,切欲示读者观者法后之秘事。
虽往昔有《正义使命》等多部影视作,然《捕中捕》等之创,方启余于法土影视创作之幕。于法治大业,余之所为,若初植之苇、蒲、花,唯始而已,尚有诸多事待述,篇章待续。故诚望更多作家入法制题材创作之伍,共助法治,续新篇,使法之光辉愈灿。
虽吾国市经数载,然民主法治之路犹漫且艰。官场非清贪之戏场,乃诸力纠葛之台。世亦非乐土,贪腐反贪之战,任重且久。余之创作,非独呈诸力之争、冲突矛盾,亦深掘人性之沉与挣。若非如此,文失与时代语之望,失握世史之能,失德担之勇,失法之精蕴。
于复杂世中,需多思省,多智勇以应诸难。唯此可促世之进,成民主法治之标。余之创作,非独表意,更为引读者之思,激世之省,推时代之进。唯此文方有值有义,可与时代语,握世史之脉,担德法之责。
惜余周之专事法治反腐题材创作者,常乏对官场深察,徒于抽象臆造。致创中屡自复,难破旧框。有象可察,其塑人物常简为正反。正者行类同,围廉洁公正,若好人好事之述。反者皆绘为贪恶,似唯恶事可为。
然不可预断官场,仅恃采材为源。需深味官场甘苦,方得绘其真貌。于余,官场非独生活一部,已成职涯全体;非独材源,已入亲历情印。唯入人物心界,触其魂本颤栗,自民、英、社诸角深省,方可得精准之表。
需面真官场,析其弊入里,亦善解其中人物。唯此可克创作之单弱,免陷浅陋德评。今之艰任,乃于叙式、构、内涵掘上精研,非止事之摹写。需深研探,掘官场后之深社题与人性繁,成有深广之作。
余能书者何?为作家编剧,知唯绘己熟之生卷。渴示吾辈之态,述心属土者之事。望以笔传其情、历、梦。
善题可引共鸣,巧思能令人目亮,佳事可入人心,善叙使诸般生动感人。此皆余创作所逐之标。恒信唯恒努探研,于守 “心属之土” 之创中,渐近 “三好” 之境 —— 善题、善思、善事。
然亦知成此非易。虽距此标尚遥,然未弃努力。每下之字,皆为求志与爱生之现。余将续于创作之路,不止前行探研,冀终至彼善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