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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限制令:全面禁止此类车辆通行!

发表时间: 2025-11-01 15:39

为推动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加快淘汰高污染老旧柴油货车,助力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按照《长三角区域国三柴油货车限行指导方案》和三省一市联合部署,根据之前发布的《关于池州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政策的通告》,2025年11月1日起,池州市范围内全面限制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上道路行驶。

图片由AI生成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要自觉遵守我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管理规定。对违反限行规定的,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规,处200元罚款驾驶证记1分。若为营运性质的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违规驶入限行区域,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将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加重处罚。

据介绍,车主可登录机动车环保网(https://oinfo.vecc.org.cn/jdchbcx/cxcx)查询车辆排放标准。此外,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通行的货车除遵守本通告外,还须遵守本市其他限制货车通行的规定。市政府另有通行政策要求的,按照相关政策执行。如遇重污染天气等特殊情况,禁限行管理按照相关通告执行。

2024年12月23日

池州市公安局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发布

关于池州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

限制通行政策的通告

关于池州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

限制通行政策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长三角区域国三柴油货车限行指导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分步实施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措施

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24小时禁止驶入限行区域,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抢险救援车除外。

二、限行区域

(一)2025年1月1日起,池州市辖区(不含三县、九华山风景区)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

(二)2025年11月1日起,池州全市范围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

三、有关要求

(一)请广大驾驶人要自觉遵守我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管理规定,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二)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驾驶人违规进入限行区域,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将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三)车辆排放标准查询机动车排放标准可登录机动车环保网(https://oinfo.vecc.org.cn/jdchbcx/cxcx)进行查询。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通行的货车除遵守本通告外,还须遵守本市其他限制货车通行的规定。市政府另有通行政策要求的,按照相关政策执行。如遇重污染天气等特殊情况,禁限行管理按照相关通告执行。

特此通告

池州市公安局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23日

来源:池州市传媒中心 记者:潘欢欢

综合池州交警

编辑:徐雯 审稿:汪玉芳 监制:姚成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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