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5-08-20 06:58
关于在全区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处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水平,净化通行环境,有效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吐鲁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交通管理局)高昌区大队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区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处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持续加大对酒驾醉驾、货车超载、疲劳驾驶、故意遮挡污损号牌、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员、超速、非法营运、假牌套牌、驾驶报废拼装车、无证驾驶、非法改装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严查严处力度。
二、持续加大对面包车超员载客、超速行驶、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非法改装、无证驾驶、违法载人突出违法行为的严查严处力度。
三、持续加大对机动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严查严处力度。
四、持续加大对骑行电动车、摩托车不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的严查严处力度,对不佩戴安全头盔的,将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动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采取罚款或暂扣电动车、摩托车的管控措施。
五、持续加大对开车接打电话、车辆跨双实线、斑马线抢道、占道停车等其他不文明驾驶行为的严查严处力度。
六、持续加大对“飙车炸街”、未成年人驾车违法犯罪行为的严查严处力度,还全区人民更加平安的交通出行环境。
特此通告
吐鲁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交通管理局)高昌区大队
2025年8月17日
此外,昨日(8月17日)
托克逊县 公安局 也发布了
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
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自 2025年8月17日 起
全时段 严查重处 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净化道路通行环境,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全县道路交通安全“1+1+9”综合整治行动要求,托克逊县公安局决定在托克逊县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段
自2025年8月17日起,全时段严查重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二、整治路段
1. 城市道路:城区主次干道、商业中心、学校、医院周边道路,以及交通拥堵、事故多发路段。
2. 农村道路:县乡道路、穿村过镇路段,以及村口、路口等重点道路。
3. 国省道路:平交路口、穿村过镇路段、急弯陡坡、长下坡路段,以及货车通行集中路段。
4.高速公路:车流量集中、急弯陡坡、长下坡路段以及事故多发路段。
三、重点整治违法行为
1. 城市重点查处车辆“飙车炸街”、遮挡号牌、闯禁行、闯红灯、酒后驾驶及非机动车、行人不遵守信号灯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2. 农村道路重点查处无证驾驶、超员、酒后驾驶和货车、三轮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3. 国省道路重点查处超速、超载、超员、违法载人、强超强会、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4. 高速公路重点查处超速、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5. 摩托车、电动车及私家车重点查处无牌、无证驾驶、非法改装、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不系安全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未成年人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6. 面包车、商务车及其他6座以上车辆重点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员、酒后驾驶、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
7. 公路客运和旅游客运车辆重点查处非法营运、超员、超速、疲劳驾驶、乘客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
8. 中重型货车重点查处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
9. 危化品运输车重点查处违反禁限行规定通行、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专项整治期间,公安机关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采取罚款、扣分、暂扣或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呼吁全体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托克逊县公安局
202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