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4-12-22 00:00
1973年2月13日,沧县专区交河县(今沧州市泊头市的交河镇)西辛店公社倪屯大队干部王占山(交河县农会常委)的妻子房瑞珍在房顶上晒谷子的时候,突然失足从上面掉了下来,头部着地,当即人事不省。众人七手八脚地将她抬上拖拉机送往交河县人民医院救治。
经全力抢救,房瑞珍脱离了生命危险,但是医生对她的丈夫王占山和王占山的叔父——倪屯大队支部书记王清海表示,房瑞珍虽然命保住了,但因为头部先着地,有严重的脑震荡,八成要留有后遗症,这几天需要住院观察,身边必须有家属24小时陪护。
然而,2月17日深夜,房瑞珍突然呼吸困难,生命垂危,王占山和王清海立即唤来大夫抢救,并异口同声的表示:“刚才两个医务人员在输液瓶内加了一次药,走后还不到10分钟就成了这个样子。”
正在输液的病人
虽经多方全力抢救,房瑞珍依然抢救无效宣告死亡。县人民医院认为房瑞珍死得很蹊跷,不顾王占山和王清海的反对,对房瑞珍的尸体进行解剖,结果发现房瑞珍体内的心包液体呈橙黄色,心腔内有大量的泡沫状血液,且有大蒜臭味;取房瑞珍的血液进行化验发现血液中含有有机磷农药“1059”的成分,在输液瓶内剩余的生理盐水中也检出了“1059”农药的成分。
王清海和王占山叔侄二人信誓旦旦的表示房瑞珍绝对不可能是自杀,一致怀疑是之前那两个医务人员在输液瓶内加的药有问题。
美术作品:正在检查输液的护士(看穿着还是解放军医院的护士)
医院方面认为:有人趁着房瑞珍输液的时候,将“1059”农药投入输液瓶内,将房瑞珍毒杀,于是立即向交河县公安局报警!
交河县公安局当天就对此案进行立案侦查,经走访得知:房瑞珍生前性格乐观开朗,没有自杀的倾向,住院期间一直卧床不能活动,所以自己给自己的输液瓶里放“1059”农药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所以此案百分之百是他杀。
正当交河县公安局的排查还没查出什么结果的时候,2月19日那天,交河县公安局、交河县人民医院以及王占山本人连续从天津市、阜城县和东光县发出的五封匿名信,每一封信上均摁有同一个人的清晰的右手拇指指纹。信中写道:“杀倪屯人是我,破案至台湾”,“血泪控诉王占山,他当税务所长时害我家三条人命,我跟他五天害了一条人命,他还欠我家两条人命”,“听说王占山被抓了,表示谢意,一命还三命,政府最英明”等。
这五封信的出现反而将原本没有头绪的案子整理出了初步头绪:写这样的信完全是欲盖弥彰,写信的人就是凶手,或者和凶手关系密切;这个人肯定不会在台湾,就在沧州地区或者天津地区,甚至在本地的可能性更大。
经过两个多月的排查,警方将排查范围从沧州地区缩小到了本县的西辛店公社,排出了八名重点嫌疑对象——
……
5月4日,交河县公安局接到西辛店公社的电话报告:西辛店公社小学女教师刘淑英在村边的树林里上吊身亡,沧县地区公安处和交河县公安局立即派人前往现场进行勘查——
70年代的乡村小学
当侦查员们刚来到西辛店公社,倪屯大队的治保主任倪占江已经等候多时,将一份刘淑英留下的遗书交给侦查员。上面写着:“公安局、倪屯大队公安员(当时治保主任的别称)倪占江:我今天良心发现了,我誓死控告(西辛店公社小学教师)王书仁,他是个真正的反革命,他玷污我还不算……他和我说:咱们二人的事是王占山告的……房瑞珍住院,他强迫我去医院害人,我去了没敢,后来王书仁亲自去了,让我扮做医生害了房瑞珍……后来我看王占山一家实在伤心难过……我要告他去,但又害怕……”
乡村女教师
“可是他又心生一计,他和我合写了给公安局的信,手印是王书仁弄来的,字是我们二人写的,他还学王占山的字体……我对不起人了,我实在对不起人了,我今天一死……我有罪了,但这完全是王书仁出的主意,我还给房瑞珍一命是应该的。这里还有王书仁搞来的手印,又叫写信,我坚决不干这事了。”
遗书后面留有刘淑英的签名和拇指指印,倪占江还交出了刘淑英的遗物——一支钢笔、一本笔记本和一张按有指印的白纸,声称:“这些东西是头天晚上在我家的家门口捡到的。”说罢,就指着正被两个民兵五花大绑押着的王书仁道:“我要求把杀人凶手押送公安局处理。”
70年代的民兵
带队的交河县公安局刑侦科长当时就觉得疑惑:刘淑英自杀前为什么要把遗书连同钢笔和笔记本一起放在治保主任家门前?不怕别人捡走吗?为什么不随身携带?于是,他一边叫人把王书仁押往队部暂时看押,而自己则带领技术人员开展现场勘查。
此时,刘淑英的尸体已经从树上被人放了下来,现场被破坏严重,无法提取有效的指纹和脚印。法医检查,死者的面部皮肤呈青紫色肿胀,并有广泛性散在性出血点,眼球、眼睑结合膜也有出血点,鼻腔内有大量血迹,两颗上门齿松动,牙龈处有出血点,颈部甲状软骨左侧3厘米处有两块条状表皮剥脱,耳朵后下方有紫褐色弧形或卵形的表皮剥脱,皮下出血有生活反应。颈部的索沟呈杏黄色羊皮纸样化,切开皮肤没有发现皮下出血等生活反应。据此判断死者的直接死因系口、鼻及颈前部因受钝器外加外力阻塞和压迫而引起机械性窒息死亡,死后被人为挂到了树上,伪造成自缢死亡的假象。
老照片:开车的民警
经提取死者刘淑英的指纹和其生前所写的字迹进行比对,确认遗书系刘淑英亲笔所写,遗书上所摁的指印也是刘淑英右手拇指的指印。
经走访调查,王书仁一贯为人老实,作风正派,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其和刘淑英有奸情,和刘淑英本人也只是普通的同事关系,根本不存在作案动机。王书仁在案发前后一周的时间的行动轨迹都有人可以证实,根本不存在作案时间。根据王书仁本人所说,5月4日凌晨他正在家里睡觉,王清海就带着民兵冲进他家就把他绑了起来,他压根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据此,侦查员们认为王淑英写下遗书指认王书仁逼迫她下毒害死房瑞珍纯属诬陷,而刘淑英一定和凶手有密切关系,而且杀害房瑞珍和刘淑英的很可能是同一个人。
然而,就在技术人员对王淑英的尸体进行尸检的时候,侦查员又接到新的报告:倪屯大队的女赤脚医生林素云在王淑英上吊的同一天失踪,家里人找遍全村也不知其去向。有人反映:刘淑英上吊的头一天、也就是5月3日傍晚,她和林素云一起在河边洗头,还听到刘淑英约林素云晚饭后去王占山家里去玩,林素云表示不想去,此后就再没人见到过林素云。
老照片 赤脚医生
这个情况引起了刑侦科长的注意:林素云的失踪会不会和这两起无头案有关?她会不会就是化装成护士进入病房给房瑞珍下毒的人?她作为赤脚医生,应该有基本的药理常识。即便她不是杀人凶手,也应该是重要的知情人,于是,找到林素云就是破获本案的关键。
通过多方寻找,终于在5月8日将林素云在她一个亲戚家被找到了。一见到穿着制服的民警,林素云顿时放声大哭,“噗通”一声跪倒在地,口称自己“有罪”。经过反复耐心进行思想工作,林素云谈出以下情况:
“我和王占山有男女关系,他说喜欢我,要休掉他老婆房瑞珍后娶我为妻。以后我察觉刘淑英和王占山也有男女关系,就对他俩不满。刘淑英死前一晚,我和她在河边洗头的时候,刘淑英约我去王占山家玩,我怀疑这是王占山对我的试探,就断然拒绝了,就想看刘淑英个究竟。”
“晚饭后,我就藏在王占山家门口守候,大约一个小时左右,我看见王占山背着刘淑英出门后快步向北跑去,待王占山返回时,我就把他截住,问他:‘你干什么呢?’王占山支支吾吾的说:‘出来转转’。我诈他一句:‘算了吧,我都看见了。’王占山明显有点慌,就对我说:‘孩子他妈(指房瑞珍)是刘淑英和王书仁合谋害的,刘淑英还给我写了检举信,我跟她一着急,她就在我家外屋上吊了。我救了一会儿没救活,才抱她挂在村北树上了,你可千万别和外人讲,事情过去我们好结婚。’我听后半信半疑,还想问下去,支书和治保主任边走边说就来了,我急忙躲开,看到他两人都进了王占山家中,我跑回家,翻来覆去睡不着,觉得王占山想害我,就连夜躲到了亲戚家。”
林素云提供的情况虽然和现场勘查、尸体检查结果基本一致,和调查中发现的线索相吻合。但还不足以认定王占山的罪名,还必须继续搜集新的证据,这将成为接下来工作的重点。
通过多方排查,查出如下事实:
1、在五封匿名信送到之前,王占山曾离家外出过,取武强县买大蒜。
2、信中的笔迹虽然有刻意改变的迹象,但依然有部分字的笔画和王占山的笔迹有相似之处。
3、王占山确实和刘淑英和林素云有不正当男女关系。
4、从王占山家中搜出了刘淑英生前所穿的贴身背心和三角裤衩。
5、查明王清海有奸污妇女的罪行,但在王占山的庇护下没有受到处罚,所以王清海有包庇王占山的动机。
6、经鉴定,倪占江给出的空白纸上的手印不是刘淑英的,而且那张白纸和之前的五封匿名信所用的纸是同一种信纸。
7、林素云又提供:王占山曾经在房瑞珍死的当天早上从她这里借走一个白色医用口罩和一件白大褂。
8、倪占江有历史问题隐瞒,解放前曾经当过国民党军队的尉官,解放后隐瞒身份潜伏了下来,加装积极骗取了组织的信任并入了党,还骗取了治保主任的职务。
老照片:穿白大褂的赤脚医生
8、刘淑英在当小学教师之前也曾当过赤脚医生,因此会熟练给输液瓶中加药。
至此,人证物证俱全,王占山杀害房瑞珍、刘淑英的犯罪事实基本可以认定。至于王占山连害两条人命的思想动机、杀人经过和具体情节,以及投寄匿名信、胁迫刘淑英书写遗书的方法和手段等,均需王占山和其他有关人作出如实交代。
2月22日,经局长批准,王清海、王占山叔侄以及倪占江被拘留审查。
面对审查,王占山态度蛮横,拒绝承认自己有任何问题,仗着自己是县农会的干部,大骂公安局“冤枉好人”,表示要向县委和县革委会告状,告公安局“迫害革命同志”。王清海也仗着自己是大队支部书记,同时还有个在县里当农会干部的侄儿,也是态度强硬,拒不认罪。这两人有党籍和干部身份的“护体”,一时半会儿还不能对他们上“大记忆恢复术”。
但是这个治保主任倪占江身上可就没那么多“加成”了,还是公安系统的外围人员,虽然有一些反审讯能力,但是交河县公安局审讯人员一顿酸爽无比的“大记忆恢复术”外加“摆事实、讲道理、给出路、给活路”的政策教育下,倪占江的心理防线终于崩溃,交代了自己在王清海的请托下放弃原则、为包庇王占山而嫁祸给王书仁的犯罪事实。
拿着倪占江的口供,审讯人员再审王清海,在成功攻破王清海后又拿着倪占江、王清海和林素云的口供以及刘淑英的尸检报告一一摆在王占山面前,最终迫使王占山屈服,交代了自己伙同刘淑英杀害房瑞珍以及将刘淑英灭口的犯罪事实。
王占山同时和刘淑英和林素云保持着不正当男女关系,有休妻另娶的打算。当房瑞珍在2月13日意外从房顶上摔下来摔成脑震荡住院后,听医生说会有痴呆和长期卧床的后遗症,就起了杀掉房瑞珍的歹意。2月17日白天,王占山从家里取来“1059”农药,从林素云处借来口罩和白大褂交给刘淑英,指使她在夜里假扮护士,趁着王清海睡觉的时候偷偷将“1059”农药加入到房瑞珍的输液瓶中,十多分钟后,房瑞珍毒发身亡。
1059农药使用说明书
事发后,王清海看出王占山惊慌的神色,认为他可能和房瑞珍的死有关,但由于王占山曾经替他遮掩过自己奸污妇女的犯罪行为,于是就投桃报李,主动帮王占山包庇,编造两个护士加药的情况。
王占山依然害怕事情败露,又想出了投寄匿名信、转移公安视线的计策,因此借着去武强县赶集买大蒜开条子的机会,让不识字的卖蒜人在六张空白的纸张上按了拇指指印,然后就用这些摁了指印的空白纸张让刘淑英所在的小学学生写了四封匿名信,自己又写了一封匿名信,分别在天津、阜城和东光发出。
然而,匿名信似乎没有起到作用,反而让公安继续深入调查,使得王占山如坐针毡,又起了杀害刘淑英、陷害王书仁的歹意。于是,王占山为刘淑英写好了一份“遗书”。5月3日晚饭后,刘淑英到王占山家幽会,两人在经过一阵香汗淋漓的“亲亲抱抱举高高”后,王占山向刘淑英提出如果要脱罪,就得担一点“风险”,把罪名栽赃在王书仁身上,事成之后就娶刘淑英为妻。
刘淑英利令智昏,一一应允,并按照王占山事先写好的“遗书”誊抄了一份,然后摁了自己的手印。随后,王占山趁刘淑英不备,突然用手掐住刘淑英的脖子,将她活活掐死,然后将她是尸体背到村西北树林中吊在一棵树上。回来走到家门口碰见林素云,以为林素云都看见了,就将遗书中的内容告诉了林素云,并要求她保守秘密,以后和林素云结婚。
林素云走后,倪占江和王清海来到王占山家,王占山说了“遗书”中的谎言,将刘淑英的“遗书”和遗物(笔记本和钢笔)交出。倪占江为了掩盖王占山的罪名,谎报这些东西是在他自己的家门前捡到的。王清海为了现场不出破绽,连夜亲去观察,发现尸体吊得太高,为了不露出破绽,王清海又在刘淑英的脚下垫了几块土坯后直接带民兵冲进王书仁家,将王书仁捆了起来,交给了倪占江——
至此,本案真相大白。最终王占山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王清海和倪占江因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和五年并被开除了党籍和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