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水的水族志

对圈梁误解的反思与探讨

发表时间: 2025-02-20 12:40

“智者生活不是我”把自己关于圈梁的理解置顶,还四处出击攻击举报我的文章。以所谓DeepSeek 借口来评价我的文章,非常可笑。什么时候DeepSeek 已经能代表技术专家评论专业文章了?还要院士、专家、教授干什么?它可以主编建筑、结构设计规范了?只有骗子说了傻子信。本文讨论预制板砖混结构半层入户加装电梯。

1.圈梁与构造柱是为了发挥整体连接抗震作用。构造柱是在砌体中预埋2Φ6长1m的拉结筋,先砌墙后浇筑马牙槎。关于圈梁的设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要求圈梁在楼层或紧靠预制板底设置,应闭合,遇到洞口圈梁应上下搭接。这里明确了圈梁应尽量与楼层同标高,应闭合。

至于“智我”(以下简称)强调《砌体结构设计规范》中的所谓圈梁设于门窗洞口上;

其一,砌体规范是对所有砌体,包含食堂,厂房,学校公建等不同的建筑类型层高及门窗洞,不是专对住宅。这些建筑层高不同,砌体规范还规定层高≥8.0m要在砌体中间加设一道圈梁。新出版的《砌体结构通用规范》无此要求。

其二,该条文非强制性条文,只是一般规定。

其三,涉及抗震,该规范明确服从建筑抗震设计规范。重要的原则是圈梁应紧靠楼层标高

其四,砌体规范是2011年版,抗震规范是2016版,汶川地震后修订过。为什么不强调圈梁必须在洞口上面?说透了,门窗洞口位置,谁距本楼层圈梁标高近,则优先把置圈梁设置在该标高,既节约又符合抗震要求。总不能把水桶箍不闭合?裤子的裤腰带系扣在脖子上或屁股上吧?

2.老的住宅设计,层高基本上≤2.8m,层高卡得比较紧,除了节约造价,也由于《住宅设计规范》限制室内外高差16m及以上,或6层以上加设电梯,2000年左右各地变通规定住宅下面加设层高2.1m自行车库不计算层次。

我们看如下的半层入户剖面图,室内外有高差几十公分,采用室外踏步来解决,以保证首层入户门达到2.2m高。二层楼面比第一个楼梯平台高1.4m,窗台高度至少≥0.9m,二层圈梁与窗台标高差为0.5m,所以窗台下的位置是设置同楼层圈梁的合适位置。

如果按“智我”的剖面,他有意放大层高为3.0m、窗高1.8m,其目的是把窗上口过梁说成圈梁,也许是错层搭接圈梁?即首层平台上窗户附加圈梁与三层圈梁搭接。这样二层圈梁根本没法闭合。

大家看剖面图一目了然,假设窗户高1.8m(我所经历了解的基本上是1.0~1.2×1.5m,双扇窗);则首层平台窗口上标高大于二层楼层标高1.3m;即使是窗高1.5m,也比二层楼层标高高1.0m;与高差0.5m比,圈梁应该在何位置?孰是孰非,不需多言(见剖面图粽色线圈梁位置)。


3.半层入户是否会凿除圈梁外墙?这是肯定的!中国建筑学会主编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技术标准》已经有第4.3.6条的条文及说明。条文说明:“半层入户通常会拆除原有楼梯间采光窗的窗下墙,造成楼层圈梁或框架梁再次中断,影响既有住宅结构的承载力和整体性,需按国家现行有标准进行加固。”注意是:楼层圈梁或框架梁再次中断,即原来已经中断并搭接过。


4.“智我”的立面图,是错误的!他文章中自已设置的窗洞口尺寸(宽×高)是1.5×1.8m,而在立面图实际上是1.2×1.5m(他用mm作单位),见黄色圈线。我们选择一张图说明,按他的3.0m层高,三层楼面是6.0m,二层楼梯平台标高是4.5m,窗台标高是4.5+0.9=5.4m,与同层圈梁标高相差<0.6m,为什么不把圈梁放窗台下呢?我已经画了粽色线加以说的。按他的文章说明,窗高1.8m,圈梁在窗洞上,窗洞上标高是5.4+1.8=7.2m,与同层圈梁标高至少相差>1.2m,见蓝色线。这种搭接合理吗?他涉嫌故意不标注窗洞口上标高。


再按他的理解,半层入户,不需要凿除窗洞口上圈梁。因为平台上0.9m是窗台,再加1.8m高为2.7m,而连廊入室内门洞高2.2m就满足设计要求。所以他的加固纯属多此一举。

5.根据本人从70年代开始了解的各个时间段预制板砖混结构,没有任何设计规范要求住宅楼梯间窗台下设附加梁要求。当年设计拼命要求节省钢筋,每平方米只有不到20Kg 钢筋。只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于2008年汶川地震后,才提出楼梯间窗台下加设现浇钢筋混凝土板带,是防止墙体失稳倒塌要求。同时提出优先采用现浇板结构。所以窗下有梁必然是楼层圈梁。



6.“智我”的加固示意图窗边构造柱根本没法生根,并与相邻砌体有效连接。其主体结构的钢筋混凝土基体无论是尺寸及强度都不满足加固要求。因为窗户上面是预制过梁,楼梯平台入板墙部分往往是现浇薄板厚8cm左右,入墙只是12cm,根本没有墙梁。大家查一下构《混凝土结构加固技术规范》、《砌体结构加固技术规范》等的要求。已经有不少网友指出其错误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