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5-09-27 15:24
为全力推进大理古城品质提升,切实保障大理古城街区及周边区域交通秩序规范有序,为市民及游客提供通畅、舒适、安全的出行环境和游览空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大理古城街区及周边部分道路实行24小时交通管制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及区域
自2025年10月1日起,对大理古城部分路段实行24小时交通管制,具体路段及街区为:文献路(文献楼至南门);博爱路、叶榆路、新民路南段、广武路(玉洱路以南);人民路东段(叶榆路至洱海门);东玉街。
二、管制对象
管制对象为管制区域内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含二、三轮电动车,共享自行车)、畜力车、四轮电动车等,应急救援、特殊勤务和报备审批车辆除外。
三、管制规定
(一)管制区域内对所列管制对象实行24小时全时段禁行、禁停管控。本地居民(含常住人口)、从业人员和游客不得驾驶所列管制对象车辆进入交通管制路段及街区,可在古城周边各停车场或公共停车划线区域有序停放。
(二)严禁堵塞(占用)消防通道、绿化带、广场、公园等公共区域。
(三)管制区域外玉洱路、一塔路、双狮路、洪武路为交通严管道路。
四、特殊通行规范
交通管制区域内因生产生活、服务保障等基本民生需求确需通行的,需遵守以下规范:
(一)配送车辆、施工车辆及特殊情况确需通行的,实行报备审批制,由市古保局审批。经批准临时进入管制区域的车辆持临时通行证通行,并按街区管理有关规定开展作业。
(二)在管制区域内执行任务的公安、武警、执法、消防、救护等特种车辆和供电、供水、市政、环卫等施工作业车辆,根据工作需要正常通行。
以上通告,请广大群众相互转告、共同遵守,对违反本通告有关规定的,由对应执法部门依法处置。
本通告自2025年10月1日零时起执行。
特此通告。
大理市公安局
大理市大理镇人民政府
大理市古城保护管理局
2025年9月27日
来源:大理融媒
编辑:汤维
审核:钟玲
终审:彭德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