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4-11-03 04:50
本报11月2日讯 (记者 霍雪飞 通讯员 刘锦铭)记者今日从阳泉市交警支队了解到,为切实做好阳泉市的交通环境保护工作,经阳泉市政府同意,在11月3日至11月11日期间,如果出现严重雾霾天气,该市将对机动车辆采取临时性交通管制措施。
其间,如果阳泉市气象部门发布预警信息为严重雾霾天气,在阳泉城区、矿区、开发区、郊区、平定县、盂县的国省主干道、城市街道及县乡道路范围内,全市所有公务用车一律实行机动车按尾号单双号限行,即: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尾号为0的按双号通行,尾号为字母的按字母前一位数字通行。提倡社会车辆按单双号行驶,公交车、客运班车、出租车、校车、单位接送车不受此限。黄标车也就是未达国一标准汽油车、国三标准柴油车,全市范围内24小时禁止通行。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受此限制。凡上路行驶的建筑工程用车必须遮盖严密,做好防止扬尘抛洒工作。